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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口新起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甲醇常压采暖锅炉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分类 : 2017年12月22日 09:21
新起点物业.doc
经审议,我局已对《张家口新起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甲醇常压采暖锅炉项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公告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3-4118077
传真电话:0313-5808804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桥东政务服务中心桥东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075000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件全文 | 备注 |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桥东分局关于张家口新起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甲醇常压采暖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东环表[2017]21号 | 2017年12月22日 | 文件全文 |